“钱升钱”是一家在网上业已成熟的P2P商业平台,并持有35类(信息类)商标版权。而某线下理财机构以同名抢注36类(金融类)商标版权,以模糊客户视线,达到分流原“钱升钱”客源的目的。类似在原有企业做得风生水起之时同名抢注的情况屡见不鲜,其实就是一种山寨产品。
我们先不讨论P2P平台究竟更适用于35类和36类的问题,让商标案先飞一会儿,来看看相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近期是如何地乱象丛生,是不是能从乱象中理出一条头绪出来。
按照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,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;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,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。
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,我市年均注册量屡创新高,市场主体已超过73万户。近两年来,我市新增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近5万件,年均注册量约2万件。“良好的商标品牌发展基础是我市成为地方商标受理窗口的重要因素。”朱战明说。日前,我市已获批成为全国首个“中国制造2025”试点示范城市。商标作为承载企业的产品的质量与信誉的重要载体,是企业创新驱动、质量为先的重要体现。此次获批的宁波商标受理窗口,将成为推动我市“中国制造2025”示范城市建设的“先行者”重要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