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从2014年市工商局开放注册资本认缴制之后,很多创业的或开公司的开始盲目的标注册资本,找一些代理也给回答的模糊不堪!!
其实,对于创业来说是好事;但盲目的发起注册资本就会导致以后发展所遇到的问题:
认缴不等于不缴,而是出资人应当自己按照章程的约定缴付出资,只是实缴情况
不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。认缴制并没有免除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
责任的义务,股东(发起人)应按照记载于章程的认缴出资额、约定的出资方式和
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。如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,公司和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
东(发起人)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。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导致破产清算,股东(发起人)
即使未缴足出资,也必须根据其认缴的出资数额承担责任。因此,请投资者自觉履行
出资责任,约定合理的出资期限,并践诺守信。